叶祝颐:发购房补贴怎成化库存妙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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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4-25来源:光明网-光明日报作者:叶祝颐

  日前,山东省即墨市制定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即墨市财政将对购房者予以补贴。从《意见》出台之日起到今年年底前,在即墨首次购新建商品房的市民,每平米可领取补贴50到200元。对购房者给予财政补贴的政策,至少已在山东省三个城市落地。除即墨市外,邹城、寿光两地已经进入实施阶段。(4月23日《齐鲁晚报》)

  买房送补贴,山东即墨等地为了化解商品房库存压力,真的是蛮拼的!表面上看,这样的激励政策可以减少商品房库存压力,也可以为买房者减负。但是,政府出台政策激励买房要依法进行,不能违背社会公平,伤害百姓的感情,演变成超国民待遇。

  从本质上讲,财政资金应该为公共事务服务,为广大纳税人办事。完善公共服务项目,增加公共服务品质、数量,提高公共服务品质,体恤弱势群体,才是公共财政的正解。政府拿财政资金补贴首次买新建商品房的市民,对其他购房人并不公平,对不买房或买不起房的人造成歧视。政府慷财政之慨,针对特定群体发放购房补贴,违背了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原则。

  换个角度说,地方政府如此奖励买房也未必能化解楼市库存压力。相对于动辄上百万的大宗住房消费而言,每平方米50至200元的购房补贴只是杯水车薪。如果房价不合理,与民众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太大,多少人有钱买房?

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本来就没有只涨不跌的楼市。在楼市供过于求、充满库存压力的当下,政府督促开发商还原房价成本,降价促销,才是楼市化库存的关键。如果地方政府不在打破卖地财政思维,建设好保障房,引导开发商剔除暴利空间,尊重公众住房消费知情权,推动楼市理性回归等方面下工夫,发放购房补贴这样的化库存激励政策恐怕是事半功倍,还会遭到公众的坚决反对。

  总而言之,政府选择性出台购房补贴政策,既存在滥用财政资金的问题,也难逃托市嫌疑。对此,不仅地方政府要检视相关购房补贴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,思考公共政策如何引导社会公平与房地产市场秩序,中央有关部门也要介入调查,及时纠正违规行为,并启动问责程序。通过完善监督问责机制,加大地方政府违规成本,督促地方政府扎紧公共钱袋,呵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肌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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